各位教职工:
2017年度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将开始,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业务范围:
往年度已经提取过个人公积金的,且连续至少半年以上还款记录。
二、接收材料时间:2018年01月02日—2018年01月05日
三、接收材料地点:计财处701室9号窗口
四、提取材料:
1.提取人为贷款人的,须提供贷款人身份证原件(如配偶为本校教职工也需提取,应另附配偶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);
2.提取人为贷款人配偶的,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;
3.2017年(至少含6-12月)住房公积金还贷明细、银行扣款记录原件;
4.提取人本人建行卡或折原件(扫描即还)或提供建行卡号或折号。
五、联系人及电话:陈垚6819148
温馨提示:
1.本次仅办理往年还贷提取公积金业务。
2.错过此次还贷提取的老师可在2018年3月份开学办理。
计划财务处